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精神,现将学校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妥善安排好开学准备、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党政办公室
2020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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